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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

日期: 来源:海南日报 分享到:


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

刘赐贵讲话 沈晓明主持 李军出席


  1月23日上午,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海口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向受表彰代表颁奖并讲话,动员全省上下迅速掀起文明大行动热潮,推进海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李军,省领导张琦、胡光辉、肖莺子、严朝君、陈海波、王路、史贻云,省军区领导郑少波等在主席台就坐。

  会议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新一届海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

  会上,肖莺子就《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的实施方案》作说明。

  刘赐贵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近年来,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显著成效,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生态村创建、行业新风树立取得新突破,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文明大行动的良好态势,为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和社会合力。

  刘赐贵指出,社会文明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也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美好新海南的现实需要。开展全省文明大行动、创建文明岛,是海南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与做、知与行的有机统一,是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全省上下要深刻认识社会文明大行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钉钉子”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扎实持久地开展下去。

  刘赐贵强调,开展好社会文明大行动,要突出重点、对症下药,聚焦薄弱环节,着重解决交通、旅游、生态环境、社会风俗、网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整治到位、务求实效。在文明交通建设中,要通过严格管理和教育帮助群众提高意识,坚持严管重罚整治交通违法,完善基础设施,充分运用信息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科学分析治理交通拥堵等问题,鼓励群众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监督曝光,推动形成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在文明旅游建设中,要着力提升旅游服务和管理国际化水平,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旅游从业人员文明礼仪、职业道德的教育管理,提醒广大游客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尊重海南风俗习惯,倡导文明出游。在生态环境治理中,要把社会文明大行动与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五网”基础设施、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以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伴的生态文化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全民生态自觉,共享良好生态带来的福祉。

  在移风易俗过程中,要摒弃旧俗陋习,倡导优良家风,树立模范典型,增强法制教育。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带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广泛践行。在文明网络建设中,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守住网络安全底线,扎实开展网络文明创建,教育培养越来越多的“海南好网民”,自觉做清朗网络空间的践行者、捍卫者、受益者。

  刘赐贵要求,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形成推动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的强大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动员、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发动人人参与文明大行动。要以人民为中心,让文明大行动成为办实事、讲实效的大行动。要进一步完善文明大行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和追责机制,科学细化考核指标,加强督查,推动文明大行动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抓好建章立制,务求持久抓、见长效。

  会议还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发出了倡议书,号召大家争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行者,争当社会文明大行动的参与者,争当社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争当社会文明大行动的监督者,争当建设美好新海南的志愿者。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全省各市县、乡镇设分会场。省直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有关中央驻琼单位、驻琼军警部队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各市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乡镇、村(居)“两委”干部在分会场出席。( 记者:彭青林 陈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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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用5年时间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

实施“一项引领工程、五大文明创建活动、九个专项行动”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月23日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在上午召开的全省社会文明大行动动员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省文明委就起草《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向大会作出说明。

  记者从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迫切需要省委、省政府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举措,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这也是《实施方案》制定的重要判断和依据。

  《实施方案》全文1.5万余字,基本框架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5个部分,明确于2018年至2022年,在全省深入开展以“一项引领工程、五大文明创建活动、九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内容的社会文明大行动,推动海南文明岛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效。

  其中,“一项引领工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目标是通过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融入、实践养成,使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理想更加坚定,人们的道德情感、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明显增强。

  “五大文明创建活动”分别是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目标是:到2020年,第六届文明城市评选表彰中,我省有6个城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80%的市县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到2023年,第七届文明城市评选表彰中,我省有10个城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实现全覆盖。

  “九个专项行动”分别是文明教育行动、文明交通行动、环境治理行动、文明旅游行动、文化惠民行动、诚信践诺行动、志愿服务行动、军民融合行动、网络文明行动。它们聚焦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最为关心的问题;聚焦了我省精神文明建设中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短板。下一步,省文明委将着手制定完善这9个专项行动的测评细则,增强这9个专项文明行动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实施方案》对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提出了3个阶段的实施步骤:第一步,至2018年底,规划部署,全面启动,1年取得明显成效;第二步,至2020年底,全面实施,重点突破,3年上新台阶;第三步,至2022年底,全面总结,常态创建,5年实现全覆盖。

  省文明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坚持全民动员、埋头苦干,推动社会文明大行动见成效;坚持宣传教育、典型选树,增强创建海南文明岛的行动自觉;坚持改革创新、立破并举,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吸引力感染力;坚持齐抓共管、常态长效,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把文明大行动贯穿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代建设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以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凝心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