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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全面推行一线考察法

日期: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分享到:


建“绿黄红牌”机制 树实绩担当导向

广东惠州全面推行一线考察法


核心提要

推荐前把好“政治关”,提前审核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开展一线考察考核作为常规考察考核的重要补充,树立“重视一线、实绩担当”导向;对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实行会前报告、会前审核、会议列席制度

去年以来,广东惠州市通过人选预审、一线考察、列席监督等措施,着力推进关口前移,构建事前监督链条,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实行人选预审制度,把好干部选拔初审关。该市把“凡提四必”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刚性要求,严把干部任前审核。在干部选任监督工作中,力求做到“四个提前”“四个把关”。推荐前把好“政治关”,征求纪委意见,提前审核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前把好干部档案审核,在动议酝酿初步人选时,提前做好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一经发现档案存疑的,一律取消意向人选资格。决定前把好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制定《查核工作操作规程》,发放《两项党内法规一览表》,总结下发《填报容易出错的问题》,做好填报培训并按规定进行查核。任职前做好信访举报核实,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一律中止干部选任程序;对重大存疑或分歧的,一律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一律在1个月内查清结案。2017年,对5名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或信访举报存疑的拟提拔人选取消了考察对象资格,对5名因档案审核不过关的科级干部取消了调任资格。

实行一线考察制度,把好干部日常表现关。该市全面推行一线考察法,实现室内考察和实地考察有机结合。全面考察考核干部在推动一线工作特别是“三重”工作中思想、作风、能力、廉政等方面的情况,编制干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成绩清单、整改清单“四张清单”,建立一线干部实绩档案。实行“绿黄红牌”奖惩制度,根据一线考察情况,对在一线工作特别是“三重”工作中业绩显著、考察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干部给予“绿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庸懒散拖、群众公认度较差的干部给予“黄牌”警告,视情况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敢担当、问题久拖不决、矛盾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考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干部给予“红牌”处罚,取消其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启动问责程序给予组织调整或纪律处分。突出“全链条式”管理,把开展一线考察考核作为常规考察考核的重要补充,将一线考察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树立“重视一线、实绩担当”的用人导向,建立容错免责的机制,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实行列席监督制度,把好任前方案审核关。该市对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实行会前报告、会前审核、会议列席制度,将事后监督为主,拓展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实行选人用人签字把关,要求县(区)、市直单位讨论干部任用时,提前3天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报送干部调整方案,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对报送人选的选任资格条件负责。实行任前方案审核把关,市委组织部负责对下级党委(党组)报送的干部调整方案把好职数核定关、标准审查关、程序规范关、决策民主关。实行列席监督,出台《惠州市列席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会议,重点做好会前的用人监督和指导工作。实行选任工作季报年查,要求各地各单位每季度和每年年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报告,市委组织部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2017年,共列席监督指导县(区)和市直单位干部任用149批次,审核调整干部1892人次,暂缓使用干部47人。(通讯员:翟泽军 蔡慧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