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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协机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 来源:海南省政协网站 分享到:



  海南省政协书画室为隶属海南省政协办公厅的财政预算管理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省政协书画室管理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失信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省政协办公厅组织人事处(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省政协办公楼11号楼1层104室) ,联系人:李琼婉,联系电话:3199921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填写完整的《海南省政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海南省政协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ainanzx.gov.cn/);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蓝底免冠照片3张;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省政协机关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省政协机关党组审定,合格者名单在海南省政协网站公布。

  (三)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课和相关专业知识为主要测试内容。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并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气质形象、表达沟通、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对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笔试分数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划定,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

  (五)确定考察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的应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七)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政审复查,报机关党组会议审定。

  (八)公示。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政协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过程、公示期内及聘用前,拟聘用人员有弃权的,根据考核职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省政协机关招聘工作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三、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省政协办公厅领导或法人代表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前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调转手续。


  附件:海南省政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政协机关招聘工作小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