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12月23日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选调生招录笔试中已认定的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见附件),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如因违纪违规考生预留的通信地址无法送达《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且考生预留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将采用公告送达。按照有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视为已经送达。
联系电话:0898--65200852。
附件:海南省“聚四方之才”招聘会公务员、选调生招录笔试考生违纪违规拟处理情况表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