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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

日期: 来源:陵水县委组织部 分享到:

  去年以来,陵水县坚持把离任交接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海南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交接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保持工作连续性,取得了良好成效。

  明确离任交接对象,落实工作责任。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转发<海南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试行)>的通知》(陵组〔2015〕136号),明确要求各乡镇、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班子副职同层级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因调任、转任、降职、免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岗位时,都应按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同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离任时,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和原单位下发《离任交接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书》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严格督促执行,规范有序交接。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离任交接督促工作职责,针对干部退休、岗位调整等,及时下发或督促有关单位下发交接通知书,要求领导干部对任期内主要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财政财务事项、干部人事事项、重大信访和社会稳定事项、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及落实党建责任制事项、个人保管及使用的应交回单位的文件资料和公共资产等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综合管理等人员监督下做好交接工作。去年11月以来,县委组织部和各有关单位共下发《离任交接通知书》20份,交接工作进展顺利。

  建立工作台账,抓好制度落实。县委组织部建立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台账,对干部离任事由、离任时间、离任通知书下发时间、交接办理情况等进行如实跟踪登记,不定期查看工作台账,对于没有按规定进行交接的,及时督促落实。县委组织部还不定期查阅《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书》,全面掌握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成效,为县委选用干部提供参考。(欧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