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先锋网 专题荟萃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要闻动态

访谈 | 省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静: 推进“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 来源:海南日报 分享到: 点击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今年以来,我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牛鼻子”,加大放权力度,提高审批效能,让“放”的效果持续显现、“管”的制度不断健全、“服”的体系逐步完善。

  “力争2018年底前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上一个新台阶,让海南多项改革工作走在全国最前列。”省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静12月12日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省政务服务中心将围绕党的十九大制定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切实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服务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最大限度简化审批”分步推广

  “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提高改革成果。”王静表示,在深化简政放权方面,我省将再精简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给企业“松绑”。继续推进“多规合一”下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推广三个试点园区审批改革经验。对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三个产业园区,暂时变通实施部分法律法规规定的18项行政审批试行情况向省人大报告。根据省人大决定,有条件、分步骤推广到省内其他园区,促进投资建设项目加快落地。

  “简化‘五网审批’,开启建设项目审批海南新模式。”王静介绍,我省将复制推广三个试点园区改革经验。经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三个产业园“最大限度简化审批”审批经验,分步骤推广到省内其他园区和市县,促进投资建设项目加快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简化基础设施“五网”建设审批。

  在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方面,王静表示将以“减证”带动“简政”。她介绍,在我省即将实现“20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借鉴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22证合一”、广西北海市实现“53证合一”的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逐步形成“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模式,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部门流转、一档管理”。

“一张审批网”服务全域覆盖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让海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走在最前沿。”王静提出在实现全省“一张审批网”覆盖100%市县乡镇、村的基础上,逐步向产业园区延伸,实现网上审批和服务全域覆盖;扩展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提升智能化水平,增强用户体验,促进网上办事更加“便捷化、个性化、精准化”;推进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部门平台互联互通,打通与上级部门物理隔绝,让行政审批真正做到“一网通”。

  王静表示,我省还将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在试点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基础上继续扩大“不见面”审批范围,力争在今年底、2018年6月和2018年底,省直部门和市县、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分步实现“不见面”审批,努力达到80%的目标。

  此外,我省将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三期建设,完成与海口市等电子证照库系统互联互通,分批向市县推广应用,实现全省覆盖。扩大电子证照库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实施交易数据大集中和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全省统一交易平台和交易系统,实现交易服务、交易业务、交易监管“一网通”。

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要学习借鉴全国改革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王静表示,我省将推动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改革。试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服务模式,减少申请人制度性交易成本。将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商、税务、社保等电子政务中的“一证多用”,加大数字证书与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的融合,提供完整的线上线下政务身份认证的服务模式。

  王静介绍,我省将推行“一窗受理”,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部门多、跑圈多”问题。借鉴江苏、浙江和贵州等地经验,在市县政务中心推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省级实行工商登记、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的“一窗制”改革,有效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跑多头、个别部门受理办件推诿扯皮等问题。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在我省已实行“先照后证”的基础上,借鉴上海、重庆、福州等自贸区经验,试点推出“证照分离”改革。

  我省还将推行行政审批全方位“双告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王静表示,我省将参照企业登记注册“双告知”制度的经验做法,对所有存在前置或后置及关联审批的事项实行全方位“双告知”。即对企业或群众在办理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条件和后续可能涉及办理的审批事项进行明确告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记者:刘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