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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1221”工作法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日期: 来源:陵水县委组织部 分享到:

  去年来,陵水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采取“一标准、二审核、二公示、一落实”工作法,认真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良好。

  坚持统一标准不变通。按照《海南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法》要求,一把尺子量到底,从严把握公务任职年限、工资级别、受处分情况、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对任职年限不够、工资级别不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等不符合晋升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对于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呈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确保标准统一。

  严把工作程序不空转。严格把握单位申报、组织审核、单位考评、征求纪检意见、结果报批等工作程序,通过“二审核、二公示”,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二审核”即在单位申报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干部花名册,对干部晋升条件进行初核,将初核情况与单位申报名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对干部任职年限、工资级别、年度考核等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并向各单位反馈审核通过名单,由单位组织考评。“二公示”即单位考评后,由单位将考评情况进行公示;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人事部门将晋升人员名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目前,县委组织部已对2016年符合晋升条件人员进行了初核。

  及时落实待遇保成效。今年初,陵水县已按规定完成了2015年符合晋升职级条件人员的审批工作,并下发了晋级文件。目前,各乡镇、各单位正办理晋升人员工资审批手续,确保及时落实晋升人员工资待遇。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有效地促进基层公务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较好地提高了公务员整体工作效能。(欧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