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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颁布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规定

日期: 来源:陵水县委组织部 分享到:

  近日,陵水县颁布了新的《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分15条,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必须是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引进的范围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等国家级优秀人才、省部级优秀专家、博士生导师、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对引进带项目、带技术的国家级优秀人才,经县政府审核后,批拨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按照服务年限逐年拨付。三是提高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陵水县单位签署5年以上工作合约的,用人单位按照不同的人才层次,给在本地购置住房的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其中,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等国家级优秀人才补助40万元;省部级优秀、博士生导师补助30万元;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补助20万元;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学位人才补助15万元。引进人才还享受随迁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优惠待遇。四是给予引进人才应有的工作奖励。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多出成果、多做贡献,规定了引进人才在陵水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或科技成果转化奖的,将给予相应的奖励。(胡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