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林光强辞去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4月3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林光强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光强辞去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林光强辞去
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4月3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林光强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光强辞去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