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嘉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平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秋芸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庭副庭长;
吴万贤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霞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刘振勇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令宏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秋芸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丽华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