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80网上举报 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管理系统
首页 人才 人才动态

琼中强化非遗传承人才评价 助力擦亮黎苗文化“最大特色”

日期: 来源:琼中人才微信号 分享到:

去年9月,省委书记冯飞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督导调研时强调“要擦亮黎苗文化这个‘最大特色’”。为贯彻落实冯飞书记指示精神,传承和保护好黎族苗族优秀传统文化,日前,琼中县研究制定并印发出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图为琼中县文化馆组织开展苗族传统刺绣蜡染技艺传承人才培训

《办法》出台,旨在弘扬琼中黎族苗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强化非遗传承人才评价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才开展传承活动;深化“人才+非遗”模式,在文旅融合大背景下,擦亮黎苗文化“最大特色”,推动黎苗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琼中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办法》明确,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一般每三年认定一批或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原则上每个保护项目每批认定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县级非遗传承人认定申请者,需志愿面向社会传承,德艺双馨,户籍在琼中或长期居住工作在琼中,从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活动,传承谱系清晰,传承实践10年及以上,并熟练掌握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所从事传承领域内具有公认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发挥核心、带头、示范、协同作用,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采取有效模式、多种方式培养后继传承人才。

《办法》指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申请(推荐)、审核、评审、公示、审定、公布等程序。申请人可向所在乡镇综合文化站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乡镇综合文化站审核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定后,报送县旅文部门复核并组织开展评审,也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直接推荐至县旅文部门。

图片  图为琼中县文化馆组织开展黎族民歌传承人才培训

《办法》提出,已认定的县级非遗传承人,享有自主开展非遗项目传承活动和技艺传授、接受教育培训、取得传承工作相应补贴报酬等权利;并应承担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等传承活动,自主培养后续人才,配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研究、记录等工作的义务。

据悉,近年来,琼中县深化“人才+非遗”模式,出台并落实落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苗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工作方案(2020年—2024年)》,大力培养黎苗文化传承人才,截至目前,已累计遴选打造非遗工坊基地7家、非遗传习所2个,认定非遗传承村3个,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06人,其中省级传承人7人、县级传承人99人,为黎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培养建设了一支优秀传承人才队伍。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YPIp0iqry1a3dAWFf7d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