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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发布实施细则加速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政策落地

日期: 来源:三亚日报 分享到:


  今年2月,三亚出台了《三亚市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机制,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供编制保障。近日,三亚又出台了《三亚市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推动该政策落实落地。

  《实施细则》共十一条,对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的基本原则、办理流程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其中,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核、审批、取消、收回等5道程序。

  有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需求的满编或超编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人才结构调整及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专题向编办申报。编办负责审核是否有空余的编制使用,核定预占编制,并出具《空岗通知单》;人才发展局对事业单位申请使用专项编制的高层次人才的审核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编办出具的《空岗通知单》,按程序审核调配人员是否符合招调的规定和条件。用人单位将人才发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意见报编办,由编办按程序报批同意后,下达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批复。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最终以编委批复及人员进入编制备案表审批结果为准。此外,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人走编收。

  《实施细则》提出,经编委审批同意的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纳入用人单位总编统计,编办和用人单位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实施细则》要求,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严格人编对号,严禁其他人员挤占、挪用、冒用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对违反实施细则的,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处理。(记者 刘少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