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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公布引进人才落户指南

日期: 来源:海南日报 分享到:


  8月2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布了引进人才落户指南,包含11类人才。

  这11类人才分别是:学历型人才,技能或职称型人才,高层次人才,执业资格人才,领办、创办企业的创业型人才,高收入、高纳税就业型人才,入股、注册资本创新型人才,县级创新型人才,省级奖项人才,县级紧缺特需、特殊才能人才,组织(人事)部门引进的人才。

  其中,学历型人才一项规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应届毕业生,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且与陵水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可在任一城镇申请落户;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与陵水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末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离校三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在陵水的建制镇先落户后就业,落户地可选择在本人及亲属(含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稳定住所或在指定的地区集体户落户。

  具体办理流程为: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人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由申请人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核查后,由公安局治安部门审核,经县公安局批准入户后,拟落地派出所办理落户。(见习记者 高懿 记者 梁君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