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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着手建设东盟及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园

日期: 来源:海南日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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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着手建设东盟及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园

吸引东盟及台港澳青年来琼创新创业


  记者12月7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根据省商务厅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我省将建设东盟及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东创园),通过系列举措吸引东盟及我国台港澳青年来琼创新创业。

  据了解,海南生态软件园负责建设东创园,成立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为东盟及中国台港澳青年入园申请与审核、手续办理、企业注册经营、工作及居留许可、人员居住生活和申请优惠待遇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入驻东创园创业者需符合下列条件:获东盟国家国籍或永久居民,中国台港澳永久居民;45岁以下,身体健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在中国内地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企业创始人、团队带头人原则上不受年龄、学历和学位限制);无违法犯罪记录。

  对已成功在园区注册企业的东盟国家人员,东创园服务管理中心将协助其办理入境、工作及居留手续。

  入驻东创园且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永久居留(参照《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相关认定标准);符合规定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台港澳入园创业者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入境及居留手续。

  入园创业人员自入园之日起,享受以下办公和住房优惠:在办公方面,3年内免费办公,每人每月免办公费用600元;在生活住房方面,提供连续三年住房租赁补贴,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1500元,具体标准参照《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相关规定。入驻东创园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参照《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相关评定标准)。

  符合条件的境外创业人员可以在我省购房或通过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视同海南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创业人员在园区内设立的创新创业企业同等享受海南省相关产业优惠政策,包括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天使投资、产业扶持、奖励评定、人才认定等。(记者:罗霞 实习生:王淼 通讯员:庄蕾蕾)